- 分類:癌後保健
- 作者 陳駿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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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癌女性應該如何保護自我的生殖系統功能?
乳癌為我國婦女發生率第1位之癌症,乳癌發病率逐年遞增,約為每十萬名婦女188-194人。
依據衛生福利部死因統計及國民健康署癌症登記資料顯示,女性乳癌標準化發生率及死亡率分別為69.1及12.0(每十萬人口),每年有逾萬位婦女罹患乳癌,逾2,000名婦女死於乳癌,相當於每天約31位婦女被診斷罹患乳癌、6位婦女因乳癌而失去寶貴性命。
歐美國家約有25%的乳癌女性患者為停經前,約7%的乳癌發生在40歲以下。在我國發病高峰約在45-69歲之間,較歐美國家提早了10~15年,且大約有60%的患者在診斷乳癌時處於停經前狀態。
有相當一部分乳癌女性仍然有生育的需求與期許,對於這部分患者,應該特別關注乳癌治療對生殖系統的毒性,乳癌醫療團隊也應該最大限度滿足其生育需求。
乳癌化療方案存在有高度的生殖系統毒性
為了達到較長的生存期,大多數年輕乳癌患者會以細胞殺毒性化療藥物為基礎的方案作為重要治療手段。然而在女性生殖系統當中,卵巢對於化療藥物最敏感,完整的化療療程會造成卵巢功能不同程度的損害,導致數年輕乳癌患者出現卵巢早衰。
化療藥物之所以會損害卵巢的功能,是因為化療會影響卵泡的生長和成熟的過程,使得卵巢內的各級卵泡數目均因此減少,其中以初級和次級卵泡的數量減少尤為明顯,甚至出現無卵泡的卵巢,所以化療藥物可以顯著降低卵巢的卵泡儲備功能。此外,卵巢間質也會因化療而出現不同程度的纖維化和壞死,對卵巢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傷。
在眾多的化療藥物當中,cyclophosphamide(癌德星錠、癌德星注射劑)對於卵巢的毒性最大,研究發現癌德星對於卵巢的顆粒細胞和基底膜有明顯的損害,但其具體機制尚不明確,且使用cyclophosphamide後,卵巢的閉經率高達50-95%。
對於使用化療之後,有些患者仍然沒有卵巢閉經的患者,是不是就不會發生卵巢的早衰了呢?
幼年接受過癌症治療後仍然具有正常月經週期的患者,雖然卵巢功能看似正常,但實際上是衰退的,可能會導致以後的不孕及卵巢功能早衰。可能是因為年輕婦女的卵巢其卵泡儲備量較大,化療雖然會引起部分卵泡的損害,但剩餘的卵泡儲備量仍然可以維持正常的卵巢內分泌和生育功能,不會在化療後立刻造成無月經狀態。但由於卵巢內的卵泡數自出生後就是固定的,對於化療引起年輕患者部分卵泡的損害,其實是會在數年後導致卵巢功能的早衰。
卵巢早衰不僅會導致月經異常、促性腺荷爾蒙的水平會升高、雌性荷爾蒙的水平會波動性下降、影響生育的功能,還會誘發憂鬱、煩躁、腎上腺和甲狀腺功能低下、糖尿病、智力下降、骨質疏鬆/骨折以及心臟與腦血管突發事件,嚴重的話會影響了患者的身心和生活品質。
因此,乳癌患者如何保護卵巢等生殖系統的功能,尤其是年輕乳癌患者,在乳癌治療中這是亟需要重視的臨床問題。關於年輕乳癌患者生育能力保護的措施有卵母細胞冷凍技術、卵母細胞體外成熟技術、冷凍胚胎技術以及卵巢組織冷凍技術等。其各自特點如下:
1.卵母細胞冷凍技術
適用於已婚或未婚的乳癌患者,目前該技術已逐漸趨於成熟。然而,卵母細胞的數量是決定妊娠成功與否的關鍵,一般認為至少需要15個卵母細胞才能獲得50%成功妊娠的機會。因此,為了確保在化療前,就能夠凍存理想數量的卵母細胞,通常需要10-12天的促排卵的治療,到取卵時還需要12-14天,必要時需要多個週期來促進排卵。所以對於部分乳癌患者的癌症治療至少會被延後兩週的時間。
此外,促進排卵會導致患者體內的雌性荷爾蒙水平因而升高,可能會影響荷爾蒙受體陽性乳癌患者的抗荷爾蒙治療,但目前的研究證據責任為,接受促排卵的乳癌患者的相關癌症預後,與沒有接受促排卵的乳癌患者是類似的,然而目前相關研究的樣本量小,尚需要更多證據來驗證。另外,有研究指出癌症患者的卵子冷凍後,之後受孕之活產率低於其他正常女性。
但是臨床上很多乳癌患者在確診之後,由於病情比較嚴重,或是擔憂病情因此惡化,所以往往不願意因為凍卵而延後乳癌的治療,往往選擇儘量不凍卵,從而失去取卵的機會。
2. 卵母細胞體外成熟技術
該技術的優點在於未成熟的卵母細胞是可以在月經週期的任何時間取卵,減少患者因為要進行促排卵方案而延誤乳癌治療地時間,而且可以避免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的發生。但由於未成熟卵泡的體積小,取卵需要特定設備,且經過體外培養後成熟的卵母細胞,與成熟卵母細胞相比,其著床率較低,在癌症患者保護生育功能中,主要用於無法延後癌症治療的患者。
3. 冷凍胚胎技術
凍卵已發展了30餘年,是目前最成熟的生育功能保護技術,胚胎經過玻璃化冷凍、復甦與移植,其有效性與新鮮胚胎是相當,且胚胎凍存時間不會因此影響活產率。
4. 卵巢組織冷凍技術
這項技術是青春期前女性和癌症治療無法被延後患者的有效保護生育能力的方法。
凍存的卵巢組織經過復甦、移植,其組織存活率大多可以超過95%,1次的卵巢組織移植後平均可以存活4-5年的時間,累計的活產率可以達到40%以上,卵巢組織的凍存不僅可以保護患者的生育能力,甚至還可以恢復卵巢內分泌功能,避免超促排卵所致的荷爾蒙水平的上升。
而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的促進劑(GnRHa)對卵巢有保護的作用
GnRHa可以競爭性地結合促性腺荷爾蒙釋放荷爾蒙(GnRH)受體,抑制腦下垂體釋放黃體生成素(LH)和濾泡刺激荷爾蒙(FSH),進而降低患者體內雌激素的水平,可以改善停經前有中高復發風險的荷爾蒙受體陽性乳癌患者的預後。
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的促進劑除了可以用於治療乳癌之外,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研究顯示,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的促進劑也可以用於卵巢功能的保護。停經前乳癌患者在化療期間使用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的促進劑,可以減少卵巢的早衰,並提高妊娠率,且無論荷爾蒙受體狀態為何的患者均獲益。PROMISE-GIM6、POEMS/SWOG S0230 和 Anglo Celtic Group OPTION等大型的臨床研究,更都顯示出了一致的結果。
目前對於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的促進劑,為何可以有卵巢功能的保護作用的機制尚不清楚,可能原因如下:
- 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的促進劑可以使卵巢處於一種相對靜止的狀態,減少卵巢血流的灌注,進而減少化療藥物隨血液進入卵巢去破壞;
- 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的促進劑可以降低原始卵泡進入各級卵泡的數量,使卵巢一直處於青春期的狀態,讓大量初級卵泡可以儲存於卵巢中。對化療患者而言,這些初級卵泡可以較不怕化療藥物的破壞,使得卵巢後續可以繼續發揮升值的功能;
- 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的促進劑會抑制FSH的分泌,減少竇前卵泡分泌的生長因子,從而保留更多的始基卵泡免於受到化療藥)的破壞。
具有生育需求或希望保護卵巢功能的年輕乳癌患者,在化療期間可以使用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的促進劑保護卵巢,並建議在化療前1-2個星期就開始給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的促進劑,化療期間每月注射1次的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的促進劑,直到化療結束後2周再給予最後一劑的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的促進劑。當然,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的促進劑並不能100%起到保護生育的作用,也不能完全取代明確有效的輔助生殖技術,所以對於有強烈生育需求的乳癌患者,在化療前接受卵子/胚胎/卵巢組織冷凍等輔助生殖技術,同時可以在化療期間使用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的促進劑保護卵巢,以提高未來成功妊娠及生育的可能性。
目前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的促進劑用於卵巢保護的多項研究,均勢採用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的促進劑的1個月劑型,但也有研究顯示個3月劑型與1個月劑型的性腺激素釋放荷爾蒙的促進劑具有相似的卵巢保護效果。
對於生育時機方面,乳癌患者最佳的懷孕時機是無法準確預測的,需要個體化地綜合考慮年輕患者的身體狀況、乳癌病理特點和腫瘤復發風險。
臨床上一般建議年輕乳癌患在者度過復發高峰的年限後,才可以考慮懷孕。一般認為術後輔助化療結束後2-3年才可以考慮妊娠,但高風險患者或需要長期輔助抗荷爾蒙治療的患者,則建議延長至輔助性化療結束後5年甚至更久,才可以考慮。為避免癌症治療對胎兒的健康風險,一般應在停止抗腫瘤治療超過6個月後再實施懷孕的計畫。
近年來,年輕乳癌的發病率日益增加,隨著治療方案的進步,乳癌的存活率日益改善。年輕乳受化療影響,導致部分患者會因此出現卵巢功能早衰,卵巢儲備功能降低,對患者生育功能和後續生活品質都有較大影響。所以,對於未來有生育需求的年輕乳癌患者,建議化療前與婦產科和生殖專科醫師討論決定卵巢功能保護的策略,提高患者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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