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癌症治療新知
- 作者 陳駿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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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素瘤2017年6 月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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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原則
1.治療方法:
手術、放療、化療、免疫和標靶治療。
2. 不同分期的治療原則:
原位、第IA、IB期:擴大切除;
第IA、IB、IIA期 前哨淋巴結(SLN)呈現陰性:進行擴大切除,觀察追蹤;
第IIB、IIC期前哨淋巴結(SLN)呈現陰性:建議觀察追蹤、考慮參加臨床試驗或使用α-干擾素治療;
第I、II、III 期前哨淋巴結(SLN)呈現陽性:淋巴結廓清,觀察追蹤、考慮參加臨床試驗或使用α-干擾素或Ipilimumab治療。
3. 手術治療原則:
(1) 原發黑色素瘤切除範圍 :外科切除邊緣不一定要與病理切緣一致
(2) 淋巴廓清原則:
- 受累淋巴結引流區解剖學上的完全切除;
- 腹股溝區,如果腹股溝淋巴結陽性或股淺淋巴結大於3個為陽性,可以行髂窩和閉孔區淋巴結廓清;
- 電腦斷層證實盆腔淋巴結轉移,或手術中淋巴結活檢陽性,爾後需要進行髂窩和閉孔區淋巴結廓清;
- 頭頸部黑色素瘤,臨床或病理顯示腮腺淋巴結陽性,行腮腺淺部切除及引流淋巴管廓清。
4. 放療原則
- 總體而言,黑色素瘤對放療不敏感;
- 局部復發;
- 術後輔助放療:
- 姑息治療: 不可切除、微衛星灶、移行病灶;
- 腦轉移:立體定位/全腦放療作為首選治療及輔助治療(腦內切除黑色素瘤患者放療存有爭議,建議個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