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免疫治療
- 作者 陳駿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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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臨床醫生按如下方式處置免疫治療相關毒性:
•患者和家庭照護人員應在接受治療前以及整個治療和生存期間,只要有接受關於免疫療法,都應該瞭解其作用機制以及可能的免疫治療相關毒性的臨床特徵的及時和最新的教育。
•應該高度懷疑與治療相關的新症狀。
•一般而言,密切監測第1級毒性,除一些神經,血液和心臟毒性外,可以繼續免疫治療。
•大多數第2級毒性:暫緩免疫檢查點抑制劑,並考慮在症狀和/或實驗室值恢復到1級或更低時恢復免疫檢查點抑制劑。可施用皮質類固醇(初始劑量為0.5至1mg / kg / d的prednisolone或等效物)。
•治療第3級毒性:暫緩免疫檢查點抑制劑,並啟動高劑量皮質類固醇激素(prednisolone 1至2 mg / kg / 天 或 methylprednisoloneIV 1至2 mg / kg / 天)。皮質類固醇應在至少4至6週的過程中逐漸減量。如果48至72小時的高劑量皮質類固醇症狀沒有改善,但出現某些毒性是要改用infliximab。
•當症狀和/或實驗室值恢復到第1級或更低時,可以再次使用免疫檢查點抑制劑進行治療;但是,建議謹慎,特別是那些早發性免疫治療相關毒性患者。建議不用進行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的劑量調整。
•第4級毒性:一般而言,需要永久停用免疫檢查點抑制劑,但受荷爾蒙替代控制的內分泌副作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