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標靶治療
- 作者 陳駿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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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後輔助性EGFR標靶藥物可能有益於2、3期的非小細胞肺癌
過去有關於術後輔助性肺癌EGFR標靶藥物是否有益於疾病復發之預防的研究,設計都是收錄可以手術切除的非小細胞肺癌,在術後輔助化療後隨機分配接受到肺癌EGFR標靶藥物組或安慰劑組,例如BR19,RADIANT以及ADAURA研究。
由於第1B-3A期是一群異質性很大的群體,我們發現第1B期患者的5年生存率,甚至是10年生存率都還是很高的。而第2-3A期患者非小細胞肺癌術後復發時間較短。所以這兩類人群是不同,而2017年發表之 ADJUVANT研究設計,僅收錄N1/2陽性的非小細胞肺癌,排除了第1B期患者。
再者RADIANT研究和BR19研究,最終都以失敗結果收場。這兩個研究中入組了太多第1B期患者,約占總體的50%。而ADJUVANT研究研究設計目的,在於復發高危險族群患者中,術後輔助性肺癌EGFR標靶藥物能否替代術後輔助化療。ADJUVANT研究結果最後真的達到了主要研究目標,採用肺癌EGFR標靶藥物組的DFS(無疾病存活時間)為28個月,而化療組DFS僅為18個月,肺癌EGFR標靶藥物能夠顯著延長10個月的DFS。
還有之前BR21和RADIANT的研究設計時,都不是專門針對EGFR突變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ADJUVANT研究是一個專門針對EGFR突變患者術後輔助性治療的研究,而且是這一領域的第一個研究。目前,雖然ADJUVANT研究DFS的結果非常令人滿意,但整體存活時間是否受益的結果還不知道,我們需要等待進一步的研究結果。而且關於這一研究結果今後是否會改變臨床實務,還需要等待進一步的結果。另外在術後輔助性治療期間已經使用過肺癌EGFR標靶藥物gefitinib後,這類患者日後病情復發時候如何用藥?
對於N1/2的患者,中位復發時間為1.5年,採用輔助肺癌EGFR標靶藥物,可以延緩部分患者的復發時間,同時還能降低治療毒性。目前在臨床實務中,並不是所有非小細胞肺癌患者於手術切除後都適合接受輔助性化療,尤其是vinorelbine/順鉑方案。而ADJUVANT研究中,使用肺癌EGFR標靶藥物可以再延長10個月的DFS是非常令人興奮,今後研究方向是需要回答的問題是,使用肺癌EGFR標靶藥物的最佳時間應該有多長呢?
生活品質的問題,使用肺癌EGFR標靶藥物組的生活品質明顯優於化療組。此外,使用肺癌EGFR標靶藥物還降低了40%的疾病惡化風險。基於這兩點,術後輔助肺癌EGFR標靶藥物治療在臨床上可以說是更具優勢,就算是之後的整體存活時間就算是顯示兩組沒有差異,臨床上還是會術後輔助肺癌EGFR標靶藥物治療。從生存曲線來看,術後輔助肺癌EGFR標靶藥物治療組的2年存活率仍然是優於化療組的,而且肺癌EGFR標靶藥物組生存曲線下降很平緩。整個疾病過程中,肺癌EGFR標靶藥物組的生存曲線一直在化療組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