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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uximab(如Erbitux) 頭頸癌健保給付新規定

Cetuximab(如Erbitux) 頭頸癌健保給付新規定

(自106年1月1日生效)

 

(1)限無法接受局部治療之復發及/或轉移性頭頸部鱗狀細胞癌,且未曾申報cetuximab之病患使用。

 

(2)使用總療程以18週為限,每9週申請一次,需無疾病惡化情形方得繼續使用。

 

 

 

陳駿逸醫師目前擔任癌症中醫與西醫臨床治療醫師,著有”擊退癌疲憊 醫師該告訴你的癌後養生術”(康健出版),專職中西醫結合癌症治療與癌友關懷之公益活動,同時熱心致力於正確癌症照護資訊之推廣與傳遞,其所創建之台中市全方位癌症關懷協會(http://www.cancerinfotw.org ),乃是專業照護人員、社會賢達貢獻所學,所建構的癌症診療與照護資訊平臺。

此處文章乃是醫療照護資訊的整理,請勿引據文章內容自行採取醫療決定;如有臨床治療之需求,建議還是應該尋求專業醫療人員的協助。如有任何謬誤或建議,懇請不吝指教。需要閱覽作者撰寫的更多相關癌症資訊,歡迎前往陳駿逸醫師官網”話聊俱樂部”  http://cancerfree.medicalmap.tw/alonepage.php?i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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