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癌症用藥健保給付公告
- 作者 陳駿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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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itumumab (如Vectibix) 藥品給付規定
anitumumab (如Vectibix) 藥品給付規定
自105年4月1日生效
1.與FOLFOX(folinic acid/5-fluorouracil/oxaliplatin)合併使用於治療K-RAS基因及N-RAS基因沒有突變之轉移性直腸結腸癌病患之第一線治療。
2.本藥品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事前審查之療程以12週為限,再次申請必須提出客觀證據(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
3.使用總療程以24週為上限。
4.Vectibix+FOLFOX與Erbitux+FOLFIRI二者僅能擇一使用。唯有在無法忍受化療(其副作用)時方可互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