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癌症用藥健保給付公告
- 作者 陳駿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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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列腺癌藥物Enzalutamide(Xtandi/安可坦)健保給付規定
前列腺癌藥物Enzalutamide(Xtandi/安可坦)健保給付規定
自112年9月1日生效
1.治療高風險非轉移性去勢抗性前列腺癌(high risk nmCRPC)的成年男性。
(1)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2)初次申請時需檢附病理報告、使用雄性素去除療法紀錄,系列PSA和睪固酮數據,三個月內影像報告證明無遠端轉移。
(3)ECOG分數須≦1。
(4)PSA doubling time≦10個月,PSA倍增之時間,應依線性回歸模型計算,且其參數取得需基於下列原則:
Ⅰ.至少三個連續PSA測量值,且各測量值皆≧0.2 ng/mL(最高的PSA值必須>1.0ng/ml)。
Ⅱ.應包含先前ADT治療期間的測量值,且最少一測量值為最近3個月內測得之PSA數值。
Ⅲ.第一個和最後一個PSA測量值間隔需≧8週,但≦12個月。
(5)每3個月需再次申請,申請之療程以3個月為限。再次申請時,有 PSA progression 者,需檢附影像學報告,若影像學報告證實轉移,則需停藥;無PSA progression 者,則每6個月需檢附影像學報告,若影像學報告證實轉移,則需停藥。
註:
PSA progression 定義為:PSA下降達最低值(nadir)後,出現 PSA 值上升較 nadir≧25%,且PSA≧2 ng/mL,並於至少3週後,再次抽血確認PSA值有上升趨勢。
2.治療高風險轉移性的去勢敏感性前列腺癌(mCSPC),且與雄性素去除療法併用,總療程以24個月為上限。高風險需符合下列三項條件中至少兩項:
(1)葛里森分數(Gleason score)≧8。
(2)骨骼掃描出現三個(含)以上病灶且至少其中一處以上為非中軸骨及骨盆腔轉移。
(3)出現內臟轉移。
3.治療藥物或手術去勢抗性的轉移性前列腺癌(mCRPC),且在雄性素去除療法失敗後屬無症狀或輕度症狀(ECOG分數0或1),未曾接受化學治療者:
(1)若病患先前接受雄性素去除療法時,在小於12個月的時間內演化成去勢抗性前列腺癌(CRPC),且葛里森分數(Gleason score)≧8時,不得於使用化學治療前使用enzalutamide。
(2)申請時需另檢附:
I.用藥紀錄(證明未常規使用止痛藥物,屬無症狀或輕度症狀)。
II.三個月內影像報告證明無臟器轉移。
4.治療藥物或手術去勢抗性的轉移性前列腺癌(ECOG分數須≦2)且已使用過docetaxel 2個療程以上治療無效者。
5.前述2、3、4項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3個月需再次申請。
(1)申請時需檢附病理報告、使用雄性素去除療法紀錄及系列PSA和睪固酮數據。
(2)再申請時若PSA值下降未超過治療前的50%以上,則需停藥。
(3)下降達最低值後之持續追蹤出現PSA較最低值上升50%以上且PSA≧2ng/ml,則需停藥,但影像學證據尚無疾病進展者,可以繼續使用。
6.去勢抗性前列腺癌(CRPC)病患若於化學治療前先使用過enzalutamide,當化學治療失敗後不得再申請使用enzalutamide。
7.不論病人處於轉移或非轉移的狀態下,終生僅能接受一種治療前列腺癌的新型荷爾蒙藥品(abiraterone、apalutamide、darolutamide和enzalutamide) 且僅能擇一給付,無效後不再給付其他新型荷爾蒙藥品,且除非出現嚴重不耐受反應導致必須永久停止治療的情況,不得互換。
8.本品與radium-223 dichloride(鐳-223,鐳治骨)不得合併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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