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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metrexed (如 Alimta)藥品給付規定(自 103 年 9 月 1 日生效)

1.限用於

(1)與 cisplatin 併用於惡性肋 膜間質細胞瘤。

(2)以含鉑之化學療法治療或 70 歲(含)以上接受過第一 線化學治療,但仍失敗之局 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 肺癌病患(顯著鱗狀細胞組 織型除外)之單一藥物治 療。(95/7/1、97/11/1、 98/9/1) (3)與含鉑類之化學療法併 用,作為治療局部晚期或轉 移性非小細胞肺癌(顯著鱗 狀細胞組織型除外)之第一 線化療用藥,且限用於 ECOG performance status 為 0~1 之病患。(98/9/1)

 

2.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初次申 請以 6 個療程為限,續用應每 4 個療程評估一次,如有發現 病情惡化,應即停止使用。 (103/4/1、103/9/1)

Tagged under: 化學治療, 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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