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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bulin(如Halaven)藥品給付規定修正 自110年2月1日生效

1.轉移性乳癌:

(1)用於治療轉移性乳癌患者且先前曾接受過anthracycline和taxane兩種針對轉移性乳癌之化學治療輔助性治療。

(2)每3個療程需進行療效評估,病歷應留存評估紀錄,無疾病惡化方可繼續使用。(106/11/1)

(3) Eribulin與ixabepilone用於治療上述之轉移性乳癌患者時,僅得擇一使用,且不得互換(eribulin限用於未曾使用過ixabepilone之病患)。(110/2/1)

Tagged under: 乳癌, 化學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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