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標靶治療用藥
- 作者 臺中市全方位癌症關懷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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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izotinib (如Xalkori)健保給付規定
Crizotinib (如Xalkori)(104/9/1):
1.適用於已接受一種含platinum類第一線化學治療失敗之ALK陽性之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
2.符合前述之病患且併有腦轉移之非小細胞肺癌病人,需達腦部穩定狀態(brain stabilized)始得使用。
腦部穩定狀態定義為「無因腦轉移之臨床症狀(Asymptomatic brain metastases)或有腦轉移之臨床症狀(Symptomatic brain metastases)經治療後腦轉移相關臨床症狀穩定至少達三週以上之病人(類固醇劑量穩定)」。
3.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1)需檢具確實患有非小細胞肺癌之病理或細胞檢查報告,並附曾經接受第一線含鉑化學治療又有疾病惡化之影像診斷證明(如胸部X光、電腦斷層或其他可作為評估的影像),此影像證明以可測量(measurable)的病灶為優先,如沒有可以測量的病灶,則可評估(evaluable)的病灶亦可採用。
(2)每次申請事前審查之療程以三個月為限,每三個月需再次申請,再次申請時並需附上治療後相關臨床資料,如給藥四週後,需追蹤胸部X光或電腦斷層等影像檢查一遍,評估療效,往後每四週做胸部X光檢查,每隔八週需追蹤其作為評估藥效的影像(如胸部X光或電腦斷層)。
(3)每次處方以4週為限。